市人社局新冠肺炎防控政策措施解读(社会保险篇)

2020年3月28日   点击人次: 205   

市人社局新冠肺炎防控政策措施解读

(社会保险篇)

1、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答:在本市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年度我市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20年度为5.5%)的参保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申请时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在本市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2、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哪个时间段的裁员率为准?

答:2020年企业申请稳岗返还,以其2019年度裁员率为准。申请时参保人数大于30人的企业,2019年度裁员率应小于5.5%;申请时参保人数小于等于30人的企业,2019年度裁员率应小于20%。

3、裁员率如何计算?




4、返还标准是多少?

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返还其2019年度企业与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5、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企业只需填报一张表,即《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申请表》(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即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疫情防控期间,因延迟复工等原因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实行容缺后补。

6、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有时限要求吗?

答: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不设定集中申报期,企业2020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随时可以向参保区人社局提出2019年度返还申请。

7、具体的申请途径有哪些?

答:可以到参保区人社局提出申请,也可以登录天津政务网的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tj.gov.cn),选择“参保区”并点击“法人办事”,在页面左侧选择参保区人社局,在页面右侧“失业保险服务”项目下找到“稳岗补贴申领”,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在线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倡导企业通过天津政务网提出申请,或通过电子邮件、微信、传真、邮寄等方式提出申请

8、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多长时间后拨付资金?

答:疫情防控期间,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抽查未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在申请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9、哪些企业不予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答:审核时属于严重失信企业;审核时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申请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2019年度平均参保人数减少超过50%(不包含50%,且不包含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职工换岗、调转,或同一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职工换岗、调转的人数)的企业。

10、欠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能申请吗?

答:2019年欠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补缴后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申请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单位补缴的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可作为返还基数,但补缴的历史欠费、滞纳金和利息不列入返还基数。

返还年度已享受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家庭服务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其单位和个人数费不再作为返还基数。

11、享受过其他补贴的企业还能申请吗?

答: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继续教育培训补贴、续签长期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12、其他援企稳岗政策裁员率标准是多少?

答:稳岗补贴、继续教育培训补贴、续签长期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其他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均按照低于2020年我市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执行。其中,对申请时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应低于20%。

13、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失业金申领可通过哪些“不见面”形式进行开展?

答:失业保险待遇不见面核定,可通过电子邮件、微信、传真、邮寄等方式受理业务。2005年10月前参保且2005年10月后未享受过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待遇核定工作,以及因用人单位延长假期等原因暂时无法加盖公章等情况,实行容缺后补。

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和按月申领,均通过APP刷脸完成。

14、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认定工伤范围是什么?

答: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5、工伤保险如何“不见面”办理相关事项?

答:提出工伤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和待遇支付申请的,可通过邮寄等方式不见面办理,工伤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文书,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16、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哪些绿色通道?

答: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原则上当日申报、当日受理、当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供申报材料的,用人单位承诺后可“容缺后补”。

17、对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如何规定?

答:医疗救治不限定于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救治时使用的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以最新版为准)所涵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以及使用有关住院服务设施费用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8、工伤保险经办提供哪些便利服务?

答:办理工伤登记、开具住院资格确认书、工伤就医登记、伤残和工亡待遇核定等相关业务时,可通过电话、微信或公共邮箱等方式主动采集信息,及时办理。对垫付工伤医疗费的,用人单位可采取邮寄方式进行申报,及时审核拨付。对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伤职工伤残、工亡等工伤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

19、我想办理社保卡,能去窗口办吗?哪些网上平台能够办理?

答:2月3日起,暂停全市人社系统窗口线下社保卡业务办理,全面推行网上办理。暂停期间,申领人可以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天津人力社保APP等互联网平台办理,线下办理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0、网上申请的社保卡办好后,我怎么领取?

答:线上受理邮寄发卡业务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申领人可以通过登录“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选择邮寄发卡模式,提供邮寄地址及签收电话,免费邮寄速递到家。

21、我想选择线上受理即时制卡业务,怎么办理?

答:申领人选择线上即时制卡模式的,因各服务银行疫情期间实行网点轮流开放,请及时与相关服务银行取得联系,确认开放网点及营业时间。办理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接受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等,否则将不允许进入。

说明:国务院2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我局正在进行研究核算,后续会出台相关落实政策,故将原有关缴费的部分删除,待新政策出台后,建议组织企业进行专题宣讲。